鄧州網訊
我市太子崗遺址位于穰東鎮(zhèn)南側,遺址為崗狀高地,,中心區(qū)為邊長約500米的正方形,,文化層厚2至4米,該遺址是1963年6月被定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,;2013年5月又被國務院確定為第七批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,,該遺址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為,以遺址三岔路口為坐標,,向北300米,,向南550,米,向東400米,,向西300米,,建設控制地帶為自保護范圍四周邊界各外擴200米。在太子崗遺址西南側穰霍路東側,,正在建東西相對的兩排房舍28戶,,依據實地測量,,這兩排房舍占壓了遺址的保護范圍。執(zhí)法人員看到這一情況后,,立即上前進行制止,,并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第十七條、第十八條相關規(guī)定,,向違法違規(guī)建設居民下發(fā)了《違法建設停工通知書》,、《責令整改通知書》,現(xiàn)場張貼宣傳公告,,并對太子崗遺址保護范圍內進行了界樁保護,。
市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組表示,太子崗遺址是國務院公布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,,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任何建設工程,,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,擅自建房是嚴重違法行為,,必須責令整改,,拒不整改的,市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(guī)采取強制措施予以拆除,,確保文物安全,。